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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6-01-18 00:00:00

校内各单位:

年度报告,是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形式,具有展示单位形象,汇编成史、以资治校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校内各单位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年报编制工作是学校规范性的规定动作,也是学校及相关单位内部规范化管理的重要表现形式,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编制。

二、年报编制应严格遵守保密、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全面、科学、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年度发展情况,履行相关内部审核、对外发布程序。

三、请校内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各学院(中心)、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研究院(含学术性质研究院、产业性质研究院)于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前完成2015年年报编制工作(要求中英版),并将年报(书面版)报送党委办公室(1份)、校长办公室(2份,其中1份用于送档案馆存档)、战略发展处(1份),年报(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党办、校办、战略发展处电子邮箱。

党办联系人:何诣寒 66366061db@swjtu.cn 犀浦校区综合楼720

校办联系人:陈 晨 66367053xb@swjtu.cn 犀浦校区综合楼617

战略发展处联系人:马艳娟 66367309sdo@swjtu.cn 犀浦校区综合楼406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战略发展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