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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

2018-10-30 14:41:41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6年学校共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5次,重点围绕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教授治学”作用,为推进学校建设“轨道交通领域世界第一大学”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于学术组织建设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根据学术组织章程相关程序,新成了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等新的文件要求,修订了《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学术组织内部管理,调整了部分委员,强化了学术组织的会议纪律,要求如下:

1.学术委员会委员应从时间和精力上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按时出席会议。委员因公、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秘书处请假并说明事由,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在会前通报请假情况。原则上一年内有1/2及以上会议未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委员资格,作为试行阶段,如委员连续2年出现这一情况,校学术委员会将提请其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按程序予以调整。

2.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提交议案或建议,并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二、关于学术组织活动

1.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14:30,我校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九里校区逸夫馆4207会议室召开。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同时按照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修订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2.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14:00,我校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九里校区逸夫馆4207会议室召开。会议审定了《2016年学位点动态调整学科》,并投票确定了拟新增物理学和建筑学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心理学和临床医学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会议研究审议了“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的意见”关于科研项目的等效认定方案,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专业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分类细化科研业绩条件》,通过了《授权相关工作组审定“学科带头人”和“特殊人才”延迟退休申请》文件。

3. 2016年5月4日(星期三)15:00,我校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九里校区逸夫馆4207会议室召开。会议在听取研究生院副院长刘学毅教授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文件解读》和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冯晓云教授关于《我校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我校第四轮学科评估策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定。

4.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14:00,我校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九里校区逸夫馆4207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人事处郭俊处长关于《西南交通大学教育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编制进展的汇报,对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依据最新颁布的教育部第40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内容。会议听取了冯晓云副校长关于《2016年学科建设经费分配原则》的报告,研究并提出了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的主要原则。会议还表决通过了2016年本科新专业申报方案,同意新增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商务英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资源勘查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

5. 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14:00,我校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犀浦校区综合楼272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并同意将“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纳入学校学术组织体系,秘书处设在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会议重点审定并通过了“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修订原则与工作方案”。